静海区报废车回收办理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3-10-25 10: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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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报废车回收办理电话:17726018753;
静海区报废车回收办理公司:天津万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静海区报废车回收办理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
天津报废汽车回收流程:一、电话预约:车主拨打
天津万星报废车回收公司电话预约(车主可自行将车辆送往解体厂,也可约好时间由解体厂上门办理)
二、免费拖车:天津市范围之内免费上门拖车服务,不让车主花一分钱。
三、车辆到厂:报废车辆拖运回解体厂,或是由车主自行送到解体厂。
四、车管核档:报废车辆信息上传车管所由车管所进行核档,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五、报废解体:报废车辆由解体厂进行切割拆解,确保报废车辆不会重新流入市场。
六、照相提交:拆解后的报废汽车进行照相提交车管所。
七、车管审核:车管所最后一步审核后,将车辆在系统中销户。
八、注销手续:车管所与解体厂为车主出具报废汽车注销证明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九、更新指标与申领补贴:天津小汽车办理完车辆报废手续后可在天津小客车调控系统进行更新指标。
我国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
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由
汽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凡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民用汽车,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
汽车报废:
1.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载货汽车(含越野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车)、轿车累计行驶5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
2.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及各类出租汽车,其他车辆使用10年;
3.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4.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5.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50%的;
6.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7.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除19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车)外,对达到上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排放有关规定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本标准第二条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
汽车报废。
汽车报废年限规定: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zui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